各系、处、室、信息中心:
现将市教育局、市教育工会《关于开展推选“江苏教师年度人物”活动的通知》(连教工发〔2019〕10号)转发给您们,请根据通知要求,自愿组织申报。并于5月9日(周五)上午10时前,发工会惠志祥学校内网信箱,过时不候,已便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上报参评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市教育局、市教育工会《关于开展推选“江苏教师年度人物” 活动的通知》
2.“江苏教师年度人物” 推选表
学校工会
2019年4月28日